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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2/5页)
过她还可能辞去她的差事,那个阿姆斯特朗太太是个地地道道的心地恶毒的女人。哦,弗里斯巴依太太在她的信里对我说,小阿姆斯特朗——总的来说,他不是个坏小伙子——自从那个马德琳溜走之后,简直要发疯了。你注意,还没有正式宣布什么,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现在事情有点搞不清了。马德琳出去旅游,没有按时回来,不是因为她的头发被火烧掉了,而是因为她没有感情,弗里斯巴依太太说,她有的那点感情在起火的那天晚上也都烧光了。所以,小汤姆也就只好勉强吞下去了。” 说完这番话,欧达乌德太太把下巴往回收了收,又把嘴唇在齿龈上面放好,便扬长而去了。艾米·帕克很高兴。她打心眼里不想再见这位朋友。尽管事实上在那个星期四,因为她们决定要分一扇猪rou,还得见面。 帕克太太并没有纵恿欧达乌德太太详尽阐述她带来的那些消息。这些消息艾米·帕克听了也就搁到脑后了。她只是有时怀着一种冷静的喜悦,从中挑拣出一星半点,玩味一番。因为自从马德琳可怜巴巴地被火烧了,爬在死灰和草丛中呕吐之后,她已经把她从自己的心灵中驱除掉了。她不再在梦幻中看见她骑着马冷冰冰地走过。那是属于一个非常愚蠢的时代的事情了。现在她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燃烧的房屋前面那个马德琳了,也可以施行几分残酷了。如果不是因为她的丈夫和这场大火,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丈夫的沉默永远地把她推进那熊熊燃烧的火焰,不论她是在睡觉,还是站在厨房的洗涤槽前洗锅刷碗,直到她自己也在那火焰中旋转、舞蹈,保护着头发,同时寻找着被浓烟熏黑的某个标记。 斯坦·帕克的烧伤很快就愈合了,只留下几个小疤。有一天,他拿着那张支票去班加雷的一家银行。斯坦以前从来没喜欢过这个镇子,那里面到处是金属器具,还有黄色围墙的监狱。可是到这时,他觉得那是属于他的镇子。他看见的人,大多数他都知道他们的教名。他熟悉他们的背影和习惯,知道在哪个酒店能找到谁,还知道他是跟谁待在一起。 这天,斯坦·帕克去找一个叫莫瑞阿蒂的人。几个星期前,他向他借过几个先令。按照常规,在铁路大旅店总能找着他。于是斯坦向那家旅店走去,走进一个酸臭的、洞xue似的房间。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一天那屋子里笼罩着一种严肃的气氛。泼洒着啤酒,弥漫着烟雾,面影绰绰。他们正在议论一个重要新闻。这个新闻刚刚传到这个华而不实的小镇,暂时威胁着它,连监狱黄颜色的高墙和店铺廊檐的铁皮花边都少了几分浮华。 这个新闻只言片语传到斯坦·帕克的耳朵里,在他向酒吧间里面挤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渐渐感到浑身麻木了。等他终于看见莫瑞阿蒂,便问:“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你还不知道?”莫瑞阿蒂说。他才先听到几分钟,便要小看那些对这件事还一无所知的人。“嘿,”他说“爆发战争了,在大洋那边。” “是啊,”鲍勃·福勒说“我们都要应征去打德国人了。” “怕个球,”有人说。“离我们这儿还远着呢!” 他们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又赶快添上,渐渐觉得好一点儿了。 “你怎么办,斯坦?”有人问。 “还不知道,”他说。 这是真话,他反应迟钝。 尽管有时他感受到某种真知,这种真知使他的身心为某种信念而活跃起来;这种真知告诉了他上帝的存在,在他已经忘却了妻子的容貌时,又照亮了她那张脸;这种真知使颤抖着的树叶与他越来越近,直到叶脉和无穷大以及所有的事物都联系起来,从灼热的太阳直到他烧伤的手;尽管所有这一切,斯坦·帕克遇到和人打交道时,依然很迟钝。他想和人们交流,但这只能是尚未实现的雄心壮志。到目前为止,他还没能做到这一点。 现在,他说:“我不知道。” 他确实还不知道,虽然他也许很快就会知道。就像昼夜相接那样,问题总会自行解决。 “这也算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莫瑞阿蒂一边搭着他那短短的、汗津津的头发,一边说。 他是个以栽篱笆为业的人。一个挺好的家伙。但是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可以给人留下印象。他独自住在一间用表皮板搭成的小棚屋里,在灌木丛上晾晒他洗的小零碎。几年前,他妻子跟一个剪羊毛的承包商跑了,再也没有回来。 “可不是嘛!”鲍勃·福勒笑道。他像喝醉了酒似地笑着。实际上他也真醉了。 那个正在洗杯子的姑娘——她那自皙的、有光泽的、很少风吹日晒的皮肤,散发着一股肥皂味儿。她说:“帕克先生,您要是穿一身军装,一定很漂亮。我就喜欢块头大的男人。这种人脾气好。两三年前,我在何巴尔跟一个矮子相好,简直像跟带刺的铁丝网一起似地别扭。临了,我说:‘瞧,这事…” 她说的话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在班加雷铁路大旅店的酒吧间,尽管许多人都在说话,但他们除了听自己说话外,很少有人听别人讲。他们非得把他们知道的所有东西都讲出来,把他们做过的所有事情都讲出来,生怕一旦沉默下来,他们的一无所知和一事无成就会被发现。因此他们说呀说呀,有的人甚至打起架来,显示他们是勇敢的。有一位压不住胃里的痛苦,酒气涌上来,呕吐起来,还昏了过去。消息传来的这一天,铁路大旅店就是这样充满一种暂时兴奋和醉醺醺的气氛。外面,火车站上一辆火车噗噗地喷着水汽,弥漫着那股火车特有的气味,这使得人们觉得他们要到什么地方去,觉得他们一生都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至于那是可怕的、即将来临的末日,还是觉得这个“铜管乐队”演奏的曲调是令人振奋的,就由每个人自身的气质决定了。 过了一会儿,斯坦·帕克就溜出去,赶着马车回家去了。当他走下最后一座山包,看见堤坝旁边柳树的枝条,以及他的一双脚在房屋周围踩出来的条条小路的时候,这汉子想,他是要打仗去了。他甚至在心里捉摸,他将杀死什么人,会不会抱着一个必须具备的信念去干这种事情。他仿佛看见生命正从一张脸上消失,从某一个泰德·莫瑞阿蒂的脸上,或者是从他自己的脸上消失?他赶着车继续向前走着,脖子上汗津津的。但是现在,他自己生命的短促,与周围景物的永恒之存在以及营营嗡嗡的蜜蜂和随风起伏的小草的永恒之存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不过,在血rou之躯的限度之内,他还是有一点英雄气的。到家之后,他从车上跳下来,迅速收拾好挽具,觉得在吃布丁的时候,如果家里人夸他,他一定会高兴的。不过要表现出来就不一定得体了。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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