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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3/16页)
罪孽,他赶快把那个床头小儿掉了个个儿。这样,外面那条刻坏了的腿朝墙壁了。然后他上了床。平常他总是立刻进入梦乡。这所房子里住的人都挺满意他这一点。可是这天夜晚一直有股新鲜的马粪味不停地飘进来。马刨着蹄子嘶叫着,扬起闲着幽光的长脖子挣扎着。 这个星期天,雷·帕克想回家看看家里人。因此,他早早地就坐上了公共汽车。他在杜瑞尔盖邮政局下车,从那几步行回家。通往帕克家——那幢极其普通又十分真实的房屋——的景色尽收眼底,充满了欢乐和希望。 他的meimei正站在窗口梳头,抬起头瞧着他,那神情显然是不再相信他还存在这世界之上。 “让你吃了一惊吧,”他说,以显得没有被她镇住。 “我希望这是让人高兴的一惊,”她说,把正梳着的颜色浅浅的头发见到脑后。那头发飘动着,很快便融人灿烂的阳光之中。 塞尔玛·帕克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她已经可以把自己生活中的秘密转移到不被人发觉的角落里。因此,哥哥这种打扰更让她恼怒,而不仅仅是叫她心烦意乱了。现在她戴着一个戒指。这个戒指太不显眼了,甚至都无法今它便宜。她还经常洗澡、搽粉、熨她那件最好的罩衫。直到这种整洁、干净变得让人难以忍受,甚至成了一种亵读。但是她垂着眼帘,对于她这种打扮可能在别人心目中造成的印象一概不知,她也并不想知道这些。她太冷冰冰了,除了热衷于自己心中的奥秘——那时,她也充满温情。她的父母已经拿定主意,从下学期起,送塞尔玛到城里女子商业职业学校读书。他们被她的举止所触动,并非因为喜欢她。他们仍旧做着手头碰到的任何事情,可是一只眼睛总留神着塞尔玛,被她那种冷漠、孤寂、一尘不染吓坏了。 “雷回来了,”塞尔玛说,手里拿着一块毛巾从厨房走过。 她没有用比一个花瓣更多的东西来表达心中的厌恶。她宛若一朵美丽的山茶花,还没到色彩浓艳、迎风怒放的地步。不过是一个包得紧紧的、自中泛绿的小花苞,不是让人采摘的。 全家人都有点儿吃惊,没想到今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母亲早已把星期日早晨的规矩扔到一边去了,正穿着她的毡拖鞋们洋洋地散步。父亲正在看星期六的报纸,马上就要去焊一只洋铁罐。这活儿他是留在星期日做的。他喜欢看熔化了的闪闪发光的金属在烙铁下流动。 但是他们还是说,哦,雷回来了。 他们当然爱自己的儿子,只是没提防他会来个“突然袭击”母亲的喉咙甚至一下子被她对儿子的爱堵住了。那种倏忽间产生的激情的力量那样凶猛,简直让她吃惊。她拿定主意,这一次要把她的这种爱向他表露出来。 父亲清了清嗓子,把报纸翻得哗哗直响。他急切地看了一栏又一栏,希望一下子就能找见几句说明生活真谛的话。事实上,他早就错过了把这些话告诉儿子的机会。 这时候,小伙子已经抬腿迈上窗台,穿过一株白玫瑰繁茂的枝叶钻了进来。这株玫瑰是他的父母先前栽下的,现在已经遮挡了这所房子。纸屑一样的花瓣纷纷落下,他从那花雨之下抽身出来,一个破旧的鸟窝跌了下来。然后他出现了,脸红红的,但是一副明白事理的样子。 “进家可没这种进法,雷,”父亲说。 “可这是最快的进法,”儿子很有逻辑性地说。 如果需要,出于愚顽,男孩会逻辑严密地说出自己的理由。 “我们大家要是都这样进家,可就太棒了!”那位一尘不染的姑娘——他的meimei大声说。她已经愤愤然钻进浴室,正刷洗她那干干净净的指甲。 母亲从地上拣起那个鸟窝,舒展了眉头,说:“不管怎么说,你国来了。” 她以宽容的态度公开表现出她的爱,目的就是让人一望而知,她是他的母亲。他应当对这种爱给以回报,以仁爱之心待她。 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她在他身上打什么主意? 整整一天,他都处于守势。尽管早晨,当他在风儿的吹拂下,踏上回家的道路时,一切还都那么明朗。然而,那是清早靠不住的晨光造成的。后来,沿路的景物开始发生变化,也并不是因为他心里的变化。他本来是真心实意回来看看家里人,并且想体味一下自己也是这个家庭一员的感觉。可是下午暗淡的阳光和青草灰暗的色彩占了上风,树木也变得黑乎乎的。傍晚,起风了。一团棕黄色的草被一阵阵的大风盲无目的地刮着,在散着酸臭味的后院那群羽毛刮得乱蓬蓬的母鸡中旋转着。 他在他们家那块地里闲逛了一会儿。从上次离家,蓟草已经长得老高,有的地方他得小心翼翼才能过去。可是即使这样,他发现,就在他眼巴巴地看着下一秒钟要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的一只手已经碰到一株无法躲开的蓟草上面了。他把那令人忧伤的刺痛当作他的肌肤最终必须经受的痛苦忍受了。 回到家,他又看见了meimei。早晨,她站在窗前,一边梳头一边遐想,那美貌和颜色浅浅的头发给人的好印象似乎永远都不会被摧毁;但现在却已经变得憔淬,丑陋。她还坐在那同一个窗口前面,清理着自己的“财产”——女孩子们的玩意儿。她照女邮政局长的样子,衣服袖子上用别针别着一圈纸。男孩心里想,这种活儿我可干不了。这纸做的套袖就足以告诉他这一点了。因此,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磕磕绊绊地溜达。塞尔玛皱着眉头,没看见他。 “瞧,雷,”母亲说。她出乎意料,跟他撞了个满怀。这搞得她连气也喘不过来,因为她并不十分乐意此刻见到他。“那天,我找到了这个小笔记本。我想这还是好多年以前一位牧师的妻子送我的。我一直没拿它记什么。因为我记东西可不轻松。你一直记日记吗?有的人记。我想,你或许愿意试试。那样,到年底你就可以把它拿给我看看,我也就能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可是个愚蠢的主意,也不怎么公平合理。不过是她一时冲动想出来的,想以此接近儿子。现在,站在一丛懒懒散散的忍冬草旁边,她后悔了。小伙于看起来像是要吐似的。 “哼,”他说“我才不想记日记呢!我该记什么?早晨吃了点什么?” 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转,她颇有耐心地跟在后面。 “我只是这么想想罢了,”她说。 她越是干了傻事,就越想拼命挽回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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