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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二次审判 (第2/5页)
五分钟或十分钟之久的时间,研究克里斯蒂用毛巾的哪头擦哈利的脸,直到克里斯蒂忍不住大声抗议“上帝呀!黑格斯,理智一点儿吧!” 可是黑格斯还要坚持,他是想试图说服陪审团,克里斯蒂的记忆不可靠。至于为什么克里斯蒂那晚把旅行车停在乡间俱乐部的车道上,和他是否整晚待在西苑等等这一类关键性问题,黑格斯根本就理不出头绪。克里斯蒂说他进人谋杀案发生的房间时,烧焦的臭味已经消失。这种说法尽管荒唐,黑格斯却没有从中找出对审判有利的证据。 像黑格斯这样聪敏的律师,居然对这个丧失了主心骨儿的证人也问不出什么,这未免令人失望。 终于,黑格斯稳定下来,找到了自己的立足点。 “克里斯蒂先生,当晚你是否曾离开过西苑?” “没有。” “你是否认识警察局的高级官员,希尔斯上尉。” “是的。” “你和他关系好吗?” 克里斯蒂耸耸肩“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不太知道他的为人。” “你们不是从孩提时代起就相识了吗?” 他咽了一口唾沫,说:“是的。” “他无意与你作对,这你知道吧?” “是的” “希尔斯上尉当晚在乔治大街看见你在一辆旅行车上!” 克里斯蒂用一个已被汗水湿透的手绢擦擦前额,说:“希尔斯上尉一定搞错了。休息之后我就没离开西苑,任何人要是说我那晚上在镇上,就大错特错了。” 黑格斯在陪审团席前踱来踱去“你该承认希尔斯上尉是个体面正直的人吧?” “我承认,”他又咽了一口口水,一可是体面人也会犯错呀。” 黑格斯停顿了一下,让陪审团——以至整个法庭,体味克里斯蒂最后一句话中的意味,然后说:“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那天的其余时间和第二天上午的审判中,阿德雷不断地为他的辩论找证据,首先是来自奎克巴士医生的证词,大部分围绕着一个玄而未决的问题:欧克斯被火点燃时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他身上的水泡说明了一切。而对那个关键性的问题——哈利先生胃中那四盎司“又厚又粘的”黑色液体,阿德雷却是一带而过。 这中间有一段十分有趣的小插曲。大法官问奎克巴士医生:“一个正常的、健康的人要是死去要用多长时间?” 医生答道:“一个正常的、健康的人不会死,法官大人。” 一阵轰笑声打破了法庭内的紧张气氛,完全压住了法官为维持秩序发出的“安静!安静!”的叫喊。当这个脾气温和的医生以他的名誉宣誓作证时,我感到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下午,漂亮的金发美人桃乐茜·克拉克重述了在案发当晚,弗来迪开车送她和另外一位空军飞行员的妻子珍妮·爱斯丽回家,当时正大雨滂论。这段纯洁的故事为弗来迪在陪审团和观众中都赢得了好感。 她们的证词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如果让我出庭作证的话,我该站到哪个阵营上呢?我的身份在这里是极为模糊的,用俗话说,我是脚踩两只船了。 克拉克夫人说她看见玛瑞尼去点蜡烛,由于大风的缘故,数次将自己的手烧到,向大家解释了为什么贝克和麦尔岑会在弗来迪的身上找到烧焦的毛发。她说完后,黑格斯问:“七月九日,在西苑,你是否看见了被告弗来迪·德·玛瑞尼?” “是的,我看见了。” “是在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两点之间吗?” “是的,我确定。” 法庭里的窃窃私语声表明了这个证词是多么石破天惊。原告的证人曾一再确认,在七月九日,弗来迪是在下午三点半到西苑的,而现在,这位美人却反驳了他们,那几位警察的品行也由此受到了人们的怀疑。 在这小小的胜利之后,是几个小时的冗长询问,原告的证人们不断地描绘出弗来迪的可怖意图。 来自棕榈滩的撒甲·威廉先生讲述了哈利先生和弗来迪之间的一场争吵。在争吵中,弗来迪曾威胁哈利先生,要“打破他的头”;而那个性情温和的南方佬——怀特·福斯克特,欧克斯家族的私人律师,则描绘了欧克斯的家庭纠纷,他用那极具表现力的语言把弗来迪描绘得简直就像一个恶魔。 作为缺席的林道普上校的代言人——警察局长潘波顿少校,提交了警方的证词。潘波顿是个正直而呆板的老头,举止间流露着一股刻板。他照本宣科地讲述了调查及逮捕德·玛瑞尼的过程。他的证词对那些琐碎的细节一再渲染,而那关键性的一点,即在七月九日,弗来迪被麦尔岑叫到楼上审问的时间是几点,却被他完全忽略了。 穿着笔挺的卡其布制服的道格拉斯中尉同样为原告作证了,他是个挺拔、充满活力的苏格兰人。弗来迪被拘捕时,由他进行了最初的非正式看管。由于他和弗来迪是朋友,所以后者便放松了自我保护意识,曾有口无心地问他——难道大英法庭仅凭一些偶然的、非关键性的证据,而且在凶器尚未找到的情况下,就能定一个人有罪吗? 道格拉斯还用打卷儿的舌音,在法庭上学着弗来迪的语气,把他曾说过的话重述——“那个老家伙就是该死。” 黑格斯把这个“难题”交给了副手卡兰德。卡兰德长着椭圆形的脸,英俊修长,脚步轻快。他问道格拉斯:“你知不知道被告是法国人,而法国法律同英国的不一样?” “我知道。” 大法官的身体往前倾了一下,也提了一个问题:“你是否知道被告来自毛里求斯?” “我知道,法官大人。” 卡兰德微微一笑“被告是否问过凶器有没有被找到?” “他问过。” “在这种情况下,他问这种问题不是相当正常的吗?如果没有凶器,可以定一个人的罪吗?” “这个问题不算奇怪。是的,不可以定罪,先生。” “你是否对被告说过,‘人们对哈利先生的死大惊小怪、议论纷纷是因为他有钱。如果只是一个可怜的杂种死在大街上,我就不会这么辛苦了。’” “我想不起来曾说过这话。” “你不是总用‘杂种’这个词吗?” “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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