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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颂品二 (第7/7页)
鹿皮三岐杖, 膊绦及军持。 此大修行者, 当成离垢尊, 说于真解脱, 牟尼之幢相。 梵王与梵众, 诸天及天众, 施我鹿皮衣, 还归自在宫。 我在林树间, 帝释四天王, 施我妙衣服, 及以乞食钵。 “若立不生论, 是因生复生, 如是立无生, 唯是虚言说。 无始所积集, 无明为心因, 生灭而相续, 妄计所分别。 僧佉论有二, 胜性及变异, 胜中有所作, 所作应自成。 胜性与物俱, 求那说差别, 作所作种种, 变异不可得。 如水银清净, 尘垢不能染; 藏识净亦然, 众生所依止。 如兴渠葱气, 盐味及胎藏; 种子亦如是, 云何而不生? “一性及异性, 俱不俱亦然, 非所取之有, 非无非有为。 马中牛性离, 蕴中我亦然, 所说为无为, 悉皆无自性。 理教等求我, 是妄垢恶见, 不了故说有, 唯妄取无余。 诸蕴中之我, 一异皆不成, 彼过失显然, 妄计者不觉。 如水镜及眼, 现于种种影, 远离一异性, 蕴中我亦然。 “行者修于定, 见谛及以道, 勤修此三种, 解脱诸恶见。 犹如孔隙中, 见电光速灭, 法迁变亦然, 不应起分别。 愚夫心迷惑, 取涅槃有无, 若得圣见者, 如实而能了。 应知变异法, 远离于生灭, 亦离于有无, 及以能所相。 应知变异法, 远离外道论, 亦离于名相, 内我见亦灭。 “诸天乐触身, 地狱苦逼体, 若无彼中有, 诸识不得生。 应知诸趣中, 众生种种身, 胎卵湿生等, 皆随中有生。 离圣教正理, 欲灭惑反增, 是外道狂言, 智者不应说。 先应决了我, 及分别诸取, 以如石女儿, 无决了分别。 我离于rou眼, 以天眼慧眼, 见诸众生身, 离诸行诸蕴。 观见诸行中, 有好色恶色, 解脱非解脱, 有住天中者。 诸趣所受身, 唯我能了达, 超过世所知, 非计度境界。 “无我而生心, 此心云何生? 岂不说心生, 如河灯种子? 若无无明等, 心识则不生; 离无明无识, 云何生相续? 妄计者所说, 三世及非世; 第五不可说, 诸佛之所知。 诸行取所住, 彼亦为智因, 不应说智慧, 而名为诸行。 有此因缘故, 则有此法生, 无别有作者, 是我之所说。 “风不能生火, 而令火炽然, 亦由风故灭, 云何喻于我? 所说为无为, 皆离于诸取, 云何愚分别, 以火成立我? 诸缘展转力, 是故能生火, 若分别如火, 是我从谁生? 意等为因故, 诸蕴处积集, 无我之商主, 常与心俱起。 此二常如日, 远离能所作, 非火能成立, 妄计者不知。 众生心涅槃, 本性常清净, 无始过习染, 无异如虚空。 象卧等外道, 诸见所杂染, 意识之所覆, 计火等为净。 若得如实见, 便能断烦恼, 舍邪喻稠林, 到圣所行处。 智所知差别, 各异而分别, 无智者不知, 说所不应说。 如愚执异材, 作栴檀沉水; 妄计与真智, 当知亦复然。 食讫持钵归, 洗濯令清净, 澡漱口余味, 应当如是修。 若于此法门, 如理正思惟, 净信离分别, 成就最胜定, 离著处于义, 成金光法灯。 分别于有无, 及诸恶见网, 三毒等皆离, 得佛手灌顶。 “外道执能作, 迷方及无因, 于缘起惊怖, 断灭无圣性。 变起诸果报, 谓诸识及意, 意从赖耶生, 识依末那起。 赖耶起诸心, 如海起波狼; 习气以为因, 随缘而生起。 刹那相钩锁, 取自心境界, 种种诸形相, 意根等识生。 由无始恶习, 似外境而生; 所见唯自心, 非外道所了。 因彼而缘彼, 而生于余识, 是故起诸见, 流转于生死。 “诸法如幻梦, 水月焰乾城, 当知一切法, 唯是自分别。 正智依真如, 而起诸三昧, 如幻首楞严, 如是等差别。 得入于诸地, 自在及神通, 成就如幻智, 诸佛灌其顶。 见世间虚妄, 是时心转依, 获得欢喜地, 诸地及佛地。 既得转依已, 如众色摩尼, 利益诸众生, 应现如水月。 舍离有无见, 及以俱不俱, 过于二乘行, 亦超第七地。 自内现证法, 地地而修治, 远离诸外道, 应说是大乘。 说解脱法门, 如兔角摩尼, 舍离于分别, 离死及迁灭。 教由理故成, 理由教故显, 当依此教理, 勿更余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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